2008/08/29

828事件

我現在教一班,教了5個月,逢星期四,每星期2小時
9月起不可再教這班,因為被調去教逢二四六,每星期9小時的班
既然知道了,所以在上堂做練習時,順道告訢學生下個月起轉人

可是學生知道後,說不想轉老師,便去跟校務處理論
但是校長出來,一直以「教育署說學校有權轉老師」為理由,不理學生要求
(至於為甚麼不想轉,原因是這班我接手前,已經是沒有被知會下被轉了兩次老師)

而校長堅持立場不轉,學生問原因,校長說因為老師要去教別的班
學生當然不接受,為甚麼好地地要去教別的班?
然後校長說因為老師要去教的,是逢二四六的班。
因為不想逢二四六班分開兩個老師教,所以不能讓學生維持原來的老師
學生想和校長說道理,可惜校長要堅持立場卻沒有交際的手腕
結果,竟然在學生說要退錢不讀前,先開口說「不喜歡的話,學校退學費給你」
學生聽到當然大怒,更不會被對方用這方法威脅讀下去,所以就當場決定退費不讀

整個過程我沒有搭嘴……因為我不想被指煽風點火
但就結果來說,突然沒了一班由我初入行就教,教了5個月的班,我是很失望啦
但這都不是最令我非走不可的
最令我氣憤的是,我之後被校長叫進去訓話

校長「他們為甚麼知道要轉老師?」
我「因為堂上做練習,說起下堂對答案的老師不是我。」
校長「唔……以老師的立場,是不應該告訴學生任何老師的變更或去留的。」
我「(愕然)……可是做起練習時,會提到下堂老師轉變也很正常吧。」
校長「唔……下次不用告訴學生,練習會由職員收回給你改吧。」
我「(壓下心中的不滿)……啊,好的。」

下次?當然會有下次吧,我這班之前就是兩次都是上堂當天才知道老師換了人的
這就是最大問題了,學校把騙學生當成必然;對沒利用價值的班殺不手軟

在最初,我還對這間打從學校名稱就帶著刻意誤導和欺騙成份的學校,抱著一種「只是剛開起步才這樣而己」的一箱情願的想法
現在,這間學校的真目面,已經原型畢露了

月薪低,可以忍;工時長,可以忍
這種像是欺詐行為一樣的處事方式,不可忍

已經不強求有教育道德,但連做生意的商德也沒有的地方
一盤沒有商德的生意,怎會在這競爭的市場活得下去?
活不下去,我為甚麼要花青春在這地方,助紂為虐?

這間學校,真的,待不下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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