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/08/05

哈日不要知日

哈日不要知日。
要是知日,絕不哈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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痛いニュース(ノ∀`)
「痴漢見つけた」と海水浴場で痴漢の疑いかけられた男性、「やってない」と聴取中に窓から外へ→首に鉄柵刺さり死亡…愛知


"男性在海灘被指為痴漢,在問話途中試圖從窗戶逃走,結果頭部被鐵欄刺穿而死,愛知縣"

事件經過:
三名十八到十九歲的少女,指在海灘遭到男人的痴漢行為,在一小時後報警。然後,在當時人數越四萬六千的海灘,聲稱找到痴漢本人。被指痴漢的人是位和妻子及朋友們一起的二十五歲男性。
其後男性被帶到海灘保安室進行問話。問話途中男性堅持「我沒有做」,然後突然發難,試圖從窗戶逃走,結果跌落窗外的梯級,頭部剛巧被鐵欄刺穿而死。

事件疑點:
1.]當時海灘有四萬六千人。
2.]三名事主在事後一小時才報警。
以這兩個條件下,她們找到的正確的痴漢犯人的機會有多大,令人懷疑。

可能有人覺得事主當時逃走,正是心中有鬼的表現。但其實在日本,正好相反。

走って逃げろ?痴漢冤罪に行列弁護士
"落跑吧?對痴漢冤罪,「行列」律師的建議"

連日本的律師,也建議被冤枉痴漢的人要逃跑。

為甚麼連律師也建議要落跑?

因為在日本,懷疑進行了痴漢的疑犯,即使在懷疑階段,已經會公佈名字。而且,不像香港,日本可以拘留疑犯多日。
最後即使證實清白,工作和人生已經大受打實。只少在原來的公司已待不下去了。

更重要的是,要證明有做容易,要證明沒做卻很難。沒有做何來證據?而且,痴漢案中唯一的證言就是受害者一方,而法官更傾向保護女性。
結果,被指為痴漢的人,幾乎都是死路一條。

甚至,以誣告他人痴漢以騙取賠償金的案件也與日俱增。

「痴漢」在日本故然是一個既有的社會問題。
「痴漢冤罪」在日本更是一個令人驚心動魄的社會問題。

哈日的男性,日本沒你們想像的美好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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痛いニュース(ノ∀`)
ロシア人「日本人の勤労意識が理解できない。死ぬほど自発的に働くのはおかしい」


"俄國人:「我們不能理解日本人的勞動意識。自發性地工作到死,真是奇怪的事。」"

大家都知道,日本人是個以勤勞而有名的民族。
日本這民族,甚至還勤勞得為醫學界建立了「過勞死」這個專有名詞。

當然,這不是民族的天性。日本人,也不是自發性地工作到死。
這一切都是因為日本社會畸形的特性。

日本戰敗後,沒了武力,只有發展經濟。
然而,日本作為島國,所有的資源相對於世界各國,都極之有限。

因此,日本人把「人」作為資源。也因此,日本人必須工作,為日本工作。

所以,像「尼特族」(NEET)和「家裡蹲」(ひきこもり)這類名詞,在日本誕生了。
明明全世界都會有這個現像,但只有日本最早將之特化。

不是因為關心人民,是因為人民不工作不行。

在香港,即使說雙失青年,也只是單純說明情況。
在日本,「尼特族」、「家裡蹲」,卻是帶有強烈的眨意。

在日本,社會對「無職者」的感覺,是犯罪預備軍。對就業的壓力,日本大概首屈一指。
反過來看,日本那麼多「尼特族」、「家裡蹲」,也正是這沈重壓力的負面結果。

哈日得想到日本定居的朋友,日本沒你們想像的美好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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